时间: 2025-03-09 04:19:15 | 作者: 乐鱼电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迅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盘活应收账款。2025年公司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00亿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笔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业务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依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3、合作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团队根据合作伙伴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8、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快速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的策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做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刘宁女士、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王浩先生、董事会秘书温晓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做调整)。
投资的人可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有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报表列报项目由“销售费用”调整至“经营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依据法律和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务品种及币种: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一般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掉期业务、远期结售汇(DF)、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
2、交易金额及保证金:公司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1)子公司奥马冰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保证金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2)子公司合肥家电拟通过关联方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无需缴纳保证金。
3、审议程序: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前子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洲、美洲等国外市场,主要是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更好地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子公司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外汇远期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根据销售预测的外币收汇金额和目标成本汇率指导签订衍生品合约,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匹配,且约定的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以规避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通过套期工具的现金流量变动抵消汇率波动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达到套期保值的目标。
公司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相关,系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具体开展的。公司子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能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一般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掉期业务、远期结售汇(DF)、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
1、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简称“奥马冰箱”)预计2025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奥马冰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
2、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家电”)预计2025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合肥家电委托关联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缴纳保证金。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均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
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子公司奥马冰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子公司合肥家电主要是通过委托关联方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与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因此该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合肥家电委托关联方开展该业务无需支付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占用公司及合肥家电的授信额度,也无需缴纳保证金。合肥家电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之间衍生品交割损益即时结清,不存在资金占用。
(一)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彭攀先生、陈绍林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三)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1,499.8亿,净利润46.8亿,总资产1,370亿,净资产236亿,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TCL实业100%控股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TCL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由于合肥家电目前不具备在境外独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质及信用基础,公司关联方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具有丰富的银行合作经验以及成熟的金融业务经验。同时,委托关联方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开展该业务,合肥家电无须支付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占用公司及合肥家电的授信额度,也无需缴纳保证金。综上,合肥家电委托关联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合肥家电委托TCL实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削弱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TCL实业不向合肥家电收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收取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存在资金占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该项业务的交易规模系基于合肥家电的外币收(付)款进行预测,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构成对公司业务的束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TCL实业及其控制下其他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397.51万元。
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子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子公司的影响,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其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经济风险:公司子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等境内外区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可能面临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风险,该等风险可能会影响公司套期保值的目的。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间和金额内,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并按月对套期保值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核算。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部如发现可能发生交割风险,立即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会同合作金融机构制订紧急应对方案,及时化解交割风险。
(3)公司内审内控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匹配,且约定的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且公司无需向关联实体支付手续费等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5年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银行(商业)票据贴现、人民币/外币贷款、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减免保证金开证、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票据贴现、出口打包放款、订单融资、出口信保、银行保函、跨境融资等业务)、其他资金交易业务、低风险业务(含凭证式国债和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此外,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81.0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及关联方以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等。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或子公司拟向关联方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简称“TCL实业”)申请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及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化),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及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TCL实业100%控股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TCL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攀先生、陈绍林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3)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1,499.8亿,净利润46.8亿,总资产1,370亿,净资产236亿,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初步协商及TCL实业对其他主体的担保收费情况,担保费率拟定为不高于1‰(年化),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根据公司信用等级及参照无关联的第三方交易的条款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全球化战略快速推进,业务规模逐渐增长,资金需求规模日益提高,关联方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对公司业务的束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TCL实业及其控制下其他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397.51万元。
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
2、投资种类:一般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其他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项举措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主要投资的品种为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强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其他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以一年以内为主(具体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收益及情况决策确定)。
5、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信贷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等相关事宜。在理财期间与对方密切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或报告公司,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审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以控制投资风险,主要有以下措施:
(1)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损失或减效风险时,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立即报告总经理,并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5)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智家”)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46,386.59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1)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攀先生、陈绍林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3)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交易金额超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对超出部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为TCL实业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所属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2、相关关联交易金额系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非确定发生金额。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公司将综合评估关联方及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优劣势,选择对公司有利的交易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物资与服务的采购亦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招投标等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充分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100%控股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TCL实业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所属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简称为“TCL实业及其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1、交易原则:本次预计的所有项目中,公司及子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关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合作方,采购项目将严格按公司管理制度通过招投标等必要的采购程序来具体确认交易对象。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关联销售参照同类产品与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结合成本加成法具体确定交易价格;关联采购按具体采购项目金额通过招投标等必要的采购程序来具体确认交易对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双方各自完成内部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更名并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面向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家电企业,坚定推进全球化战略,以AI智慧家电为发展方向,通过科技创新全面实现各家电产品互联互通、协同运作及自我学习优化,为用户带来前瞻性的科技体验和智慧健康生活,以科技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
2024年,公司全球化战略顺利推进,海外市场收入达134.95亿元,同比增速达32%;其中自有品牌业务海外收入同比增长51%。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将充分利用TCL实业在产品出海、数字化转型、家电产品智能化及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沉淀,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运营效率和公司市场竞争力。
TCL实业拥有全品类智能终端业务,建立了销售、人力资源、物流、产品推广、外贸服务、企业服务、光伏电力、园区基建及物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具备成熟的运营经验,规模效应凸显。基于公司、TCL实业在各自领域的业务布局与优势,公司与TCL实业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其中主要关联交易必要性分析如下:
公司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冰箱、冷柜、洗衣机、相关备件以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而TCL实业拥有全品类销售平台,具备销售优势,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可以提升公司销售规模,减少市场建设成本。同时,公司品牌业务依托TCL实业旗下售后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售后及备件保障服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在售后服务的相关投入,使得公司更专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包括镀锌板、模具、Wi-Fi模组等具有优势的特定材料,利用协同采购可提高规模效应,有利于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充分挖掘采购降成本空间,增加议价能力。
公司委托关联方技术研发及提供IT服务主要包含产品技术研发及生产运营数字化系统建设两大部分。在家电产品数字技术方面,TCL实业鸿鹄实验室在家电AI和智能化方面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其开展技术合作有利于公司深化AI技术在冰箱和洗衣机产品的应用,以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数字化系统建设方面,TCL实业及其子公司拥有丰富的家电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经验,在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产品制造、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和终端零售等家电企业生产运营关键节点拥有较为成熟的数字化建设方案,可以减少公司数字化转型摸索成本,提高数字化建设效率。
公司子公司合肥家电生产及仓储主要地点均为安徽省合肥市,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在合肥市建有大型仓储设施及配套物流网络,毗邻合肥家电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明显,采购关联方统一的仓储及物流服务有利于实现货物统一收发,降低仓储及运输成本,提高收发货效率。
本次预计的所有项目中,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关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合作方,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如招投标等)具体确认合作对象。其次,本次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方面,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参照公司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复核评估,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构成对公司业务的束缚。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型业务的比例较低,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双方正常业务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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