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06 07:54:37 | 作者: 乐鱼电竞
《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5年2月8日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上的《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基金名称: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588840
5、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5年3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1元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256,236,000.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3、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若本基金调整一级交易商,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号)。
5、本基金发售日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现金发售可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自2025年2月13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25年2月21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这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99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块钱计算,有效认购份额和利息结转份额合计256,236,000.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6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并于2025年2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该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56,236,000.00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真正开始管理本基金。
1、本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7号。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
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50科创(扩位简称:科创板50ETF基金)。
7、投资人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若本基金调整一级交易商,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份额净值传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次日通过行情系统揭示。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截至2025年3月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户数为199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8,439.10份。
截至2025年3月3日,本基金总份额256,236,000.00份,全部为上市交易份额。
其中机构投资的人持有的份额为6,150,000.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2.40%;个人投资商持有的份额为250,086,000.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7.60%。
截至2025年3月3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3、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11、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在上海,在北京、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成立了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市场销售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公司目前下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合规风控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营部、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现金管理部、债券投资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组合投资部、交易部、零售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金融同业部、证券金融部、网络金融部、产品开发部、数字营销部、营销支持部、客户服务部等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外部组织与协调,品牌宣传推广、媒体管理,公司各项政策、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与督办,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综合服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部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和服务。
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监督和财务管理,公司自有资金集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税收管理等。
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法务、信息公开披露、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员工行为监控、反洗钱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规划、IT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及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基金运营部:负责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估值、注册登记、资金清算及交易清算等工作。
固定收益部:负责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的研究支持和投资组合管理(除货币基金外)等工作。
债券投资部:负责本部门债券产品的投资管理;本部门产品相关的研究分析以及研究成果的共享;本部门产品相关的设计申报、营销等工作。
组合投资部:负责公司养老目标基金、FOF基金、FOF类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组合管理等工作。
零售业务部、华东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及广州分公司:负责拓展并维护银行零售渠道,实现公司产品在银行渠道的销售等工作。
证券金融部:负责与券商渠道的全面业务合作,银行及私人银行的专户代销、第三方机构的代销业务合作等工作。
机构业务部:负责针对各类机构客户,开展公募及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维护、管理、投资者教育等工作。
金融同业部:聚焦全国城农商行机构客户的系统性开发和维护,开展公募及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维护、管理、投资者教育等工作。
网络金融部:负责公司网络金融代销渠道和电子直销平台的营销、拓展,电子直销平台建设、优化运营维护等工作。
产品开发部:负责资产管理行业研究,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及养老金、社保类产品布局,产品注册申报,产品日常维护等工作。
数字营销部:负责公司产品营销及宣传推广、销售推动及支持,银行和券商线上业务拓展等工作。
营销支持部:负责向销售条线提供业务支持、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代销业务支持服务、销售数据和客户行为分析等工作,协助各销售部门推动业务发展。
客户服务部:负责直销柜台、客户服务、客户回访、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收集和整理客户反馈的信息等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末,本基金管理人有正式员工33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3%,其中237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7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贺方舟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营运部营运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期货投资部研究员等职。2022年6月入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历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万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9、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10、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刘成先生,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刘先生现同时担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刘先生曾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并长期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中信银行监事长。刘先生有着非常丰富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相关工作经验,先后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员。
谢志斌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谢先生现兼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谢先生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期间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此前,谢先生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谢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中信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2004年8月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379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15.89万亿元人民币。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公开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另外的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最大的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利用股指期货剥离部分多头股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依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要使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同时基于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最大的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来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是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本公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有几率存在尾差。
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5年2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27日刊登《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公开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做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资料均经过核实。
(二)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万家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